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运行如何正确的维护管理

更新时间:2020-11-10

作为多专业复杂集成的联动系统,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是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对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至关重要。《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共6章30条,包括总则、设施设备运行监测、设施设备维护、更新改造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城市轨道交通维保人员负责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更要清楚制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便于组织开展设施设备运行监测、维护及更新改造等工作。

设施设备运行监测

第五条 运营单位应组织编制各类设备的操作手册,操作手册的发布、修订及废止应经充分技术论证后方可实施。操作手册应至少包括启用前的状态检查、启停程序、操作流程、异常情况处置程序、安全作业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六条 运营单位应根据运营实际,合理制定设备运行计划。每日运营前,应对轨行区行车环境,车辆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乘客信息系统、站台门等直接影响行车安全和客运服务的设备,以及其他重新开机启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营。鼓励采用智能化手段进行状态检查。

第七条 运营单位应密切监控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对于设备异常情况报警,应进行分级分类,及时检查确认并处理。无法继续维持运营或继续运营将危及行车安全的,应停运抢修并尽快恢复运营。可继续维持运营的,应视情采取区间限速、添乘检查、安全防护等措施,尽快完成故障修复。其他不影响运营的故障,应明确故障修复方案,在具备条件后及时组织故障处理

第八条 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桥梁、隧道、轨道、路基等设施进行巡查和监测工作,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桥梁。混凝土桥梁巡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3月,钢桥、钢混组合桥梁、钢混混合桥梁巡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月。桥梁墩台基础沉降与梁体竖向变形等在交付运营后的第一年内监测频率不应低于1次/6月,第二、三年监测频率不应低于1次/年,第三年之后频率不应低于1次/3年。

(二)隧道。巡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月。隧道结构变形、联络通道等地下区间附属设施变形等第一年内监测频率不应低于1次/6月,第二年监测频率不应低于1次/年,第二年之后频率不应低于1次/3年。

(三)轨道。巡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周,对轨距、水平、高低、三角坑等轨道静态几何尺寸的监测频率不应低于1次/3月,定期对轨道动态几何尺寸、车体垂直振动加速度和横向振动加速度等进行监测。

(四)路基。巡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月,对路基本体、排水设施以及防护加固设施的检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年。

(五)接触网。巡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月,定期对接触网导高、拉出值、磨耗等进行监测。

设施存在病害、遇不良地质地段、发现变形较大地段及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地段,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密监测点并加密监测次数。

第九条 运营单位应利用车辆、供电、信号等设备自有的监测和诊断功能,对以下关键部位进行实时监控:

(一)车辆。牵引系统、制动系统、受流装置、走行系统等。

(二)供电。断路器、继电保护装置、干式变压器、再生储能装置、UPS电源等。

(三)通信。电源、传输设备、网络设备等。

(四)信号。应答器、转辙机、电源系统等。

(五)机电。通风空调与供暖、给水与排水、自动售检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乘客信息系统、站台门等。

运营单位认为有必要、确需在运营阶段增设在线监测设备的,应经过充分论证、评审后加装,但加装的设备不得影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 运营单位应定期对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站台门等存在接口关系的设备系统时钟进行监测和校准,确保各系统与主时钟服务器同步。

第十一条 运营单位应做好下列设施设备的运行测试、管理和安全防护,具体包括:

(一)对区间消防电话、应急照明、区间联络通道、区间疏散平台、车站、区间人防门(防淹门)和区间防排烟系统和风阀等设施设备,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和功能测试。

(二)对信号系统降级功能、接触网(轨)单边供电和大双边供电功能,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测试。

(三)设有备用控制中心的,应定期检查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性,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倒切测试。

(四)对列车门紧急解锁装置、站台紧急停车按钮、站台门应急解锁装置以及电扶梯紧急停梯按钮等紧急操作设备,运营单位应通过粘贴警示标签、视频监控、安排巡查等方式加强防护。

第一部分明确了设施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基本要求。明确了桥梁、隧道、轨道、路基、接触网等设施的巡查和监测频率,以及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设备系统需要实时监控的关键部位。对于设备异常情况报警,应进行分级分类,及时检查确认并处理。无法继续维持运营或继续运营将危及行车安全的,应停运抢修并尽快恢复运营。可继续维持运营的,应视情采取区间限速、添乘检查、安全防护等措施,尽快完成故障修复。其他不影响运营的故障,应明确故障修复方案,在具备条件后及时组织故障处理。规定了区间联络通道、区间联络平台、信号系统降级功能、列车门紧急解锁装置、站台紧急停车按钮等设施设备的测试、管理和安全防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