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的线路、路基和轨道维护保养应该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20-10-28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技术规范》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设置设备技术需求和运营管理技术要求,适用于地铁、轻轨规划建设的需求阶段和运营阶段的技术管理。其中,关于线路、路基、轨道的设计规范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线路

线路按运营功能分为正线(干线与支线)、配线和车场线,配线包括车辆基地出入线、联络线、折返线、停车线、渡线、安全线。线路平面、纵断面、配线条件应与列车运行速度相适应,与列车的性能参数相匹配,保证列车运行安全和乘客舒适度,并满足故障及救援时运营调整的要求。

配线应充分考虑运营安全、效率和灵活性,并满足以下要求:

1、折返线应独立设置,折返能力在满足设计行车能力的基础上应留有10%的余量;

2、终点站宜具有站前站后混合折返的功能;

3、采用地下与地面、高架相结合的线路,临近地面、高架车站的地下车站宜具有临时折返功能;

4、停车线宜具有与上下正线双向连通的功能;

5、在体育馆、大型游乐设施等附近存在突发大客流风险的中间站或前一站,或在断面客流量剧增的车站或前一站,宜设计具备乘降功能的停车线;

6、当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线;

7、应根据网路运营要求和线路建设时序设置不同线路间的联络线。

支线宜具备独立运营及与干线贯通运营的条件。线路分段开通时,临时终点站的配线设置应满足全线运营和分段运营的折返及救援需求,先开通区段应为后开通区段预留足够的施工长度,确保先开通区段的安全运行。中间站、终点站的停车线或折返线,宜设置供工作人员上下列车的设施。

其它设施上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或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与其它设施共建于同一平面且相邻可能影响运营时,应在线路两侧设置防护网和封闭隔离、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线路基标、百米标、坡度标、曲线要素标等线路标志,限速标、停车标、警冲标等信号标志应配置齐全、安装牢固。应按规定开展轨道的常规检查和状态评定,并符合有关轨道监测和养护规定。拨道、调坡、更换钢轨或道床等作业造成线路集合状态变化的,在完成作业应根据GB50157和设计文件对线路平、纵断面而进行校核。


路基

路基宽度应满足运营维护及机械化作业的需要,路肩宽度应不小于0.6m,不设接触轨的路堑应不小于0.4m,曲线地段的路基外侧应加宽。

路基和支挡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路基应填筑坚实,基床应强化处理,保持干燥,稳定和完好状态,必要时设防护和加固设备。在路基范围内埋设电缆及各种管道时,应保证路基及排水设施的稳定和坚固,挖沟、引水、种植、取土和开采砂石不应影响路基稳定。路基的排水设施应满足防洪、防涝的要求,高边坡土墙应设置相应截水沟、排水沟和集水井,每50m宜设置检修步梯。当敞开段地势较低时,道床路基外侧应设置挡水墙,钢筋混凝土挡水墙高度应不低于0.5m。正线及车辆基地路基的排水系统设置应与市政排水设施相结合,布置应合理,排水应畅通。

路基本体、路基排水及防护措施、路基沉降等状态应定期检查与维护,路基本体、排水设施及防护加固设施的检查和巡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年。路基的动胀翻浆、边坡冲刷、挤出变形等病害应及时加固调整,短期内无法彻底整治的病害,应按规定加强路基的监测和检查,并分期整治。

轨道

轨道包括钢轨、扣件、轨枕、道床、道岔和轨交附属设备等,轨道应标准统一,便于维护。

轨道结构及主要部件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绝缘性、弹性等应满足GB50157和列车运行技术要求,临近环境敏感点区段的轨道应满足振动噪声控制要求。

轨道系统应减少钢轨接头数量,宜设置无缝线路,不应再钢轨接头处用气焊扩孔,不应在轨头两侧焊接轨道连接线。轨道尽端的安全距离应满足列车运行工况要求,并按规定设置车档和警示标志,车档与车钩相匹配,结构强度应符合GB50157的规定。

高架桥线路跨越铁路、河流、重要路口或小半径曲线地段应按规定设置防裂护轨。道床轨下设置的弹性垫层应满足轨道的电气绝缘要求,并设有可靠的杂微电流防护措施,同时满足减震、吸音和曲线地段超高的要求。隧道和地面区的钢轨不应与金属结构、设备、管道、电缆外壳、混凝土道床等有连接。道岔区段应具备工作人员的通行条件及作业空间,并保证排水通畅,照明良好,有岔车站应配备转撤机手摇设备,道闸作业设备、零部件应配置齐全、有效。

道岔应根据运行工况和道岔状态进行保养和维护,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1、道岔两尖轨互相脱离时;

2、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在静止状态下不密贴时;

3、尖轨被轧伤,轮缘有爬上尖轨的危险时;

4、在尖轨顶面有宽50mm及其以上的断面处;

5、尖轨或基本轨损坏时;

6、辙叉等损坏时;

7、护轮轨螺栓危机列车安全时。

应按规定定期对轨道开展巡查和监测,轨道动态几何尺寸,车体垂直振动加速度和横向振动加速度等应进行定期监测、轨距、水平、高低、三角坑等轨道静态几何尺寸的监测频率不应低于1次/3月。